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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励志先进个人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5-04-18 点击数:

公管院各班同学:

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,加强对我校贫困生的励志教育,激励贫困生自强不息、健康向上。根据工作计划,现将做好我校2014年度励志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对象

励志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勤工助学工作成绩突出、表现优秀同时学习成绩优良的优秀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在校期间学习努力,积极向上,学习成绩优良;

5、在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上,恪尽职守、认真负责、表现突出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参评材料(包括电子文档、)于2015年5月 6日前报送至ggglxyzzzx2015@163.com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学校将对获奖个人发放励志先进个人证书,并编印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励志学生风采录》。

(二)请各位同学发送的电子版材料包含:

1、个人简介及先进事迹(第三人称),800字以内;

2、个人工作照。

公共管理学院

2015年 4月 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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